攀枝花困难职工可申请专项医疗救助
享受此次医疗专项救助对象为:2012年度全市低收入调查建档的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因病致贫城镇职工、农民工,以及2013年全市低收入职工调查中已上报审核通过的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和因病致贫城镇职工、农民工。今年已得到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医疗救助的人员不再重复救助。
即日起,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因病致贫的职工、农民工等困难职工群体,可到所在地县区总工会、产业工会、企事业工会提出救助申请。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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