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八条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2013年08月20日 00时00分
来源:
广元市府
(1)支持民营企业争取各级各类发展资金和优惠扶持政策。(2)安排20名主管干部联挂20户重点企业任首席服务员,协调解决存在问题。(3)开展企业减负工作,加大查纠监管力度,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4)加强政策法规宣传。(5)组织1至2批民营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到著名高校或民营经济发展较好地区学习。(6)年底前完成中小(民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和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实现与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及有关平台实现互联互通。(7)科学引导民营企业“小而专”、“小而精”,通过产品升级、技术升级、管理升级、信息升级提高竞争力,推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8)加强民间投资信息统计监测和预报分析,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准确掌握民营经济发展动态。
责任编辑:
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