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出台《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实施方案》,到2013年底,全市规模以上涉农龙头企业总量达到320家以上,其中,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达到33家以上,国家级、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组织达到60个以上,业主大户(含家庭农场)达到0.8万户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面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底,全市规模以上涉农龙头企业总量达到600家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面达到80%以上。
为此,南充市将大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选择一批发展潜力较大、行业靠前的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支持打造成为科技创新型、市场开拓型、行业领先型、特色发展型的全国、全省同行业“排头兵”企业,重点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旗舰型”龙头。
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积极鼓励农户采取联办方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机具所有权和资金、技术等入股创办专业合作社。支持倡导生产、销售、加工等关联专业合作组织或同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跨区域的行业协会、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并在农产品营销方面,给予一系列支持。
对于业主大户(含家庭农场)发展,将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林地、水面等生产要素通过流转向当地种植、养殖能手适度集中,培育其成为生产经营业主大户。支持生产经营业主大户与周边农户成立农民合作组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新型农民培养认证制度、政策扶持体系和投入保障机制,着力培育一批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的现代新型农民骨干,努力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化。
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规模化经营,须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有序流转。我市将大力推广农村土地托管模式,通过土地托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减少土地撂荒。积极推广委托信托流转、股份合作流转、季节性流转等方式,推进整村整组连片流转,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扎实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快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在政策补贴扶持方面,凡新获得农业部认定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每年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中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典型。项目扶持政策方面,在符合立项的前提下,对规模经营100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推广等涉农项目;对规模经营200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安排土地整理项目;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可优先享受良种、化肥、地膜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育肥猪政策性农业保险。融资优惠政策方面,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合理设置贷款利率浮动系数,原则上,上浮不超过基准利率的30%。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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