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加大遗产保护 抓好优秀文化传承
二是推进遗产保护。制定并实施了藏区第一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大力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构建国、省、州、县四级非遗保护名录。目前,全州有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1项,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7人。“羌年”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藏羌碉楼与村寨”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寺庙、进学校活动,不断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面。
三是推进开发利用。成立阿坝州藏族传统编织、挑花刺绣协会,组建了“阿坝州妇女羌绣就业帮扶中心”、汶川尔玛吉娜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深入挖掘和开发藏羌手工系列文化产品。创建“阿坝民羌建筑保护研究有限公司”等企业,不断壮大具有修缮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经验的施工队伍。建立“映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园区”,引进唐卡、藏族版画、羌绣、藏香、手工制茶坊等特色产业项目,带动了映秀及周边区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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