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二是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和服务。从2013年起,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自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共12个月),鼓励有创业意愿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情况,由市、县就业局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根据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政策咨询、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给予创业补贴支持。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向上争取园区补助资金,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是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毕业生进行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就业技巧的宣传指导,积极宣传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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