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制定“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主要对7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约谈:一是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要求、不能按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二是一年内2次及以上因安全事故被警示通报或警示通报后未按要求整改,问题依然突出的;三是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四是谎报、隐瞒事故的;五是对重大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能及时整改消除的;六是未认真对待群众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情况突出或造成群访及产生不良影响的;七是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后果,市政府安委会认为有必要约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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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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