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启动大病医疗保险工作
大病保险资金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中列支。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时,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时,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标准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我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实行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全市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盈亏结算。城镇职工暂不纳入大病保险制度。南充市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新农合的参合人,城镇职工暂不纳入大病保险制度。保单年度为自然年度,即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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