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组合拳”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市人社局在原有就业政策的基础上,新增或调整了部分就业政策。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的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从今年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时间也由3—6个月调整为不超过12个月,见习补贴由每月500元调整为每月800元。同时,我市还积极搭建创业平台,建立大学生创业园区14个,吸引高校毕业生进园创业就业。
针对我市2013届高校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市人社局主动做好岗位储备,共收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民营企业提供的中高级管理岗位等就业岗位共2万余个,并通过网络、信息平台、短信向社会定期发布,及时把就业岗位信息送到求职者手中。
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成功率,市人社局组织全市51家培训机构,对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结束后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同时,全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主动为高校毕业生做好服务,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帮扶。据悉,截至目前,全市1.27万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已有1.12万人签订就业协议,签约率87.9%。市外1.62万名乐山籍高校毕业生中79%已实现就业。 (雷黎丽)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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