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全力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一是实行包片分工负责制。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落实责任科室,分别联系相关县,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和企业环境安全监管、巡查工作。同时,在覆盖全州十三县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把主要力量投放到汶川、理县、茂县,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化工企业的环境安全监管。
二是下基层、站主动、力防范。由包括局长在内的四名县级干部分别带队赶赴相关县和企业,驻扎基层,掌握实情,加强指导,强化监管,积极协助地方和企业妥善处置灾情,竭力防范因洪涝等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环境事件发生。
三是加强水域水质监测。从7月10日起,州、县环境监测人员对紫平铺库区及岷江上游11个断面进行水质取样分析。根据目前监测情况看,各断面检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Ⅲ类水域标准,阿坝州岷江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确保了岷江下游人民群众饮用水源安全。
四是做好情况收集上报。为全面掌握情况,占据主动,自7月11日起,在从多角度、多层面收集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对全州环境安全状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上报,为各级政府和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是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在做好防范工作的同时,为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抢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做到拉得出、快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州环保局还成立了2个环境应急后备小组,落实了带队领导、工作人员、设施设备和车辆。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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