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攀枝花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 2013年07月10日 00时00分
  • 来源: 攀枝花市府
  • 【字体:
  •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出台《攀枝花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通知。对举报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且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者,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额度最高10万元。《办法》明确规定,市民可采取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8个方面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实名举报。

      八大举报内容

      1.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2.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3.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4.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

      5.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

      6.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

      7.未取得生产、经营、销售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销售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

      8.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部举报电话

      市工商局12315   市质监局12365   市农牧局12316   市食药监局12331   市商务粮食局12312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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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 2013年07月10日 00时00分
  • 来源: 攀枝花市府
  •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出台《攀枝花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通知。对举报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且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者,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额度最高10万元。《办法》明确规定,市民可采取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8个方面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实名举报。

      八大举报内容

      1.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2.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

      3.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4.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

      5.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

      6.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

      7.未取得生产、经营、销售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销售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

      8.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部举报电话

      市工商局12315   市质监局12365   市农牧局12316   市食药监局12331   市商务粮食局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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