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政府办公室通报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通报》指出,达州市将进入主汛期,随着降雨量增多增强,一些地方极易引发地质灾害,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该引起各级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和全面推进。
前不久,达州市政府派出督查组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存在以下6大问题:(一)工作责任落实力度不够。开江县未能全面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到各部门、乡镇、村社;(二)全市会议精神落实力度不够。渠县、大竹县、开江县未提出隐患点监测补助经费落实方案;(三)监测设备缺乏,预警预报信息不及时、不完善。开江县、通川区、大竹县从事地质灾害防治的专业人员少,监测技术力量薄弱。开江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原安装的滑坡伸缩仪等监测设备基本损毁;(四)防治工作落实较差。宣汉县、开江县、大竹县、渠县、达县、通川区等农房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较差;(五)部门配合、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力度不够。达县、开江县、大竹等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宣传培训等抓得不实,部门间协调还有待加强;(六)治理工作进展缓慢。宣汉县、达县等治理项目、避险场所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等进展缓慢,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和隐患排查不力。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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