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采取措施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一是切实控制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推广使用城市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菜篮子、布袋子,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和过度包装,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垃圾增量。
二是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处理。重点推广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独收运、处理,逐步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
三是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强化规划引导,完善收运网络,推广密封、环保、高效的垃圾收运系统,推进垃圾处理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
四是强化对设施运营状况的监督管理。完善全州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控系统,加强对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提高设施运行水平。
五是强化垃圾处理经费保障。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优先配套建设垃圾处理设施,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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