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首批省级“节水型”小区挂牌
按照《四川省节水型小区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创建节水型小区必须满足“开展节水教育、有节水工作组织机构、居民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40升、节水器具普及率100%、用水器具漏水率≤2%、居民生活用水户表率≥98%、居民户表完好率≥98%”等基础评价指标以及附加评价指标。
此外,我市还对2013年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予以了表彰,成都日报社等65家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今年城市节水宣传周期间,仅市城市节水办就发放了上万套专门印制的节水主题系列宣传画和宣传册、节水环保购物袋、宣传标示牌、节水知识手册、宣传光碟等,进一步普及和推广节水知识、节水技巧。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