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司法局四项措施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点
一、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搭建法律服务融入党委政府大局的工作平台,主动参与“三化”建设等重大政策的研究、制定和执行,探索建立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和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机制。继续办好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深入持久开展“外来企业专项服务”,主动走访外来企业,畅通投诉渠道,依法维护外来企业合法权益。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提供法律帮助;围绕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就医、就学、劳动权益保护、社会保障等问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
二、变“全面撒网”为“重点突进”,推进法治达州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堂法制讲座”活动,善于运用民主法治建设具体实践进行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教育,发挥大众传媒和法制文艺作用进行教育,在法制宣传教育形势上突进;创新工作载体,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创新开展法制宣传进景区活动,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上突进。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积极开展“法治细胞”创建活动,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达州市入围全省第二批法治城市的工作目标。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法治城市创建考评指标体系和退出机制,更加注重法治文化建设,建立“一地一品”法治文化阵地,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树立崇尚法治的氛围。
三、变“独角唱戏”为“众星登台”,创新特殊人群管理。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工读教育工作是我市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组建专门的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和队伍,高标准打造一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平台,与人事、劳动、就业、相关企业协作建立融刑罚执行、帮助教育、管理控制、帮困扶助、心理矫正、公益劳动、技能培训、安置就业、延伸帮教、法律服务“十位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中心。采取“接收+培训+安置”的方式,帮助特殊人员就业安置,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前置式发展。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式,探索在公诉机关起诉阶段介入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机制,提高调查评估的效率;制定社区矫正人员奖惩考核办法,提高矫正实效。
四、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发挥人民调解作用。进一步健全科学的人民调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把人民调解作为“大调解”工作考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目标考核;抓好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人民调解专家库、行业调委会组织三大建设,完善相互协作、相互支撑的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融入国土、建设、安全生产、劳动等行业,强化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仲裁的衔接联动,加强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增强人民调解化解社会重大矛盾纠纷能力。建立完善社情民意收集分析报告制度、调解工作动态定期汇报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开展社会矛盾风险研判评估,建立影响社会稳定信息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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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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