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2013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成效明显
一是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成效明显。结合全市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实际,将2013年新建2个县级以上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和20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省级目标任务量化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并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确保法律援助窗口项目建设落实到位。截止6月中旬,以上两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窗口建设省级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二是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成效明显。突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便民为民惠民宗旨,推行阳光服务、热情服务、上门服务和一站式服务等措施。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36件,服务群众21629人次,已完成省级目标任务(服务群众35000人次)的61.7%。其中,上门服务群众111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428万余元;三是法律援助服务特殊群众成效明显。去冬以来,全市积极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与市总工会、市住建局和市人社局等单位密切协作配合,围绕农民工讨薪、工伤保险和劳动保障等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全市共计受理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163件,帮助1790名农民工讨回欠薪2780万余元,此项工作得到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肯定性批示;四是法律援助便民举措成效明显。对全市已建成的11个法律援助受理大厅和28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建设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窗口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法律援助服务,今年3月,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游仙区法律援助中心分别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深入群众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服务,利用“三下乡”和“科技宣传月”等全市法制宣传活动时机,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专职法律援助律师深入乡镇、村社和学校等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服务,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26次,服务群众21689人次。落实“一站式”服务,法律援助需求群众,在全市任意一家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均能完成法律援助咨询、审请、受理等法律援助服务,较好的方便受援群众并节约法律援助办案成本。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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