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开展“321效能投诉满意办理”专项活动
(一)“三促”。一是促程序规范。进一步明确效能投诉具体受理范围,进一步规范效能投诉处理程序。二是促质量提升。年内效能投诉受理率、按时办结率、反馈率实现3个100%,无重复投诉。三是促效率加快。年度效能投诉当日办结率达到50%以上、提前办结率达到80%以上。
(二)“两破”。一是破难。对复杂或难以解决的效能投诉问题,敢于破难,勇于担当,不因工作任务重、办理难度大而裹足不前或敷衍塞责,导致问题没有得到实质解决。二是破烦。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坚持有诉必理,有理必果,不因问题细小或工作繁杂而办理打折,敷衍了事。
(三)“一满意”。年内办理的效能投诉件,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
自活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共办结群众效能投诉31件,平均办结时间4天,办理提速达74%,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4个,群众满意率达83%。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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