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广安区:加强民生改善 实施扩大就业战略

  • 2013年06月13日 00时00分
  • 来源: 广安市府
  • 【字体:
  •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条件。“十二五”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将民生的保障和改善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就业工作作为民生头等大事,其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就业问题事关亿万劳动者及家庭切身利益,解决得好,就业率提高,失业率下降,人民生活有保障,收入有来源,发展有基础,对社会也有信心,有助于国家健康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我区实施扩大就业战略情况作一简析。 

      一、全区城乡就业基本情况 

      广安区是一个人口的大区,在就业促进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稳定就业局势,保障充分就业”这一目标,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工作方针,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确保实现充分就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整合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方便服务对象,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建设,构建区、乡、村三级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建立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区有专职工作人员147人,兼职协理员850人,服务机构、人员覆盖全区所有乡镇(街道)、村(居)。 

      二、近五年来全区城乡就业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为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我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制定了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补贴、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再就业重点企业贷款贴息、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截止今年11月,累计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 6000余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00余万元,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共计4000余万元。 

      (二)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一是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实现街镇全覆盖。全区49个街镇全部建立了“窗口式”办公、“一站式”服务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覆盖率达到100%;18个社区居委会、10个行政村建立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二是人力资源信息实现区、街镇、社区(行政村)三级贯通。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延伸到所有街镇、社区和部分行政村,目前正加快向所有行政村延伸,将实现劳动力供求信息“一点登录、全区查询”。三是在城区办事处设立了6 个创业指导服务站,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后续支持等全方位创业指导服务。四是针对园区企业招工难和劳动者就业难的问题,在园区设立就业服务中心,为园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就业、培训、维权“三位一体”服务。 

      (三)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基本建立。一是建立由中等职业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构成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机制,推行“定单、定向、定位”的“三定”培训方式,对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截止今年11月,培训下岗失业人员4440人、农村劳动力3680人。二是聘请国际劳工组织认可的专业培训师,对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免费创业培训,从管理机制、融资策略、资产结构、技术信息和人才用工等方面加强培训和指导,努力提高其创业成功率。截止今年11月,累计培训540人,培训后实现自主创业450人。 

      (四)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基本建立。一是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机制。建立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开发面向居民生活服务、社区公共管理服务的公益性岗位,对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安置。二是建立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促进低保人员退出低保实现就业。三是开展“双创建”活动。以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为重点,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村”创建活动。目前全区已创建市级“充分就业社区”18个、区级“充分就业村”10个,分别占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总数的33.9%和1%。 

      (五)劳务开发体系基本建立。加快创建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的步伐,引导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入驻园区创业。成立 4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农村劳动力抽样监测,动态、客观、准确地反映全区农村劳动力从业状况及其他基本情况。截止今年12月,全区共输出转移劳务43.83万人,其中省外输出30.96万人,省内转移12.87万人。农民工返乡创办企业236户,吸纳劳动力707人。 

      (六)成功应对经济疲软对就业的不利影响。一是实施校企合作培训。制定引导和支持校企合作的政策措施,对实施校企合作效果好的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给予评先评优奖励。建立校企合作培训对接机制,区就业训练中心根据企业需求,与企业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联合制定教学计划与课程体系,共同组织实训,共建实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输送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实践)。二是围绕用工需求培训。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加强对城乡劳动者和“两后生”的实际操作技能训练,搞好企业用工储备。加强对企业招用人员的培训,对企业新录用的人员,结合就业岗位要求开展岗前适应培训;对企业在岗职工,鼓励企业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以师带徒、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三是实施失业动态监测。每月对监测企业从业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查,及时掌握企业中就业人员变化状况以及行业岗位增减情况,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调控失业的政策措施。四是大力开展 “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民营企业招聘服务活动”、“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下乡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今年我区组织的前锋工业园区万人现场招募活动,吸引了1.5万余人参加,现场报名达7300多人,既有效缓解了本地企业用工难题,又促进了城乡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取得了党委政府、用工企业、求职人员各方都满意的良好效果。 

      三、进一步做好城乡就业工作的思路 

      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城乡就业工作,要以贯彻《就业促进法》为主线,大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方针,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抓好前锋工业园区和“三大群体”(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确保完成城乡就业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我区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促进城乡劳动者体面就业。 

      (一)坚持就业优先的方针,保持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一是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增强经济增长的活力和动力,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二是将促进就业与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大力发展服务业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业增长机制,在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实施新的产业及科技进步发展战略中努力扩大就业。结合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大力拓展绿色就业空间。三是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服务业加快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二)将农民工作为统筹城乡就业的突破口,促进农民工由“农民”向“市民”转变。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区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重点在“乡”,当前的工作重点主要在“农民工”。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覆盖和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均等化,将城镇就业扶持政策逐步延伸到农业富余劳动力和农民工,实现扶持政策普惠共享。 

      以农民工为突破口,加快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创新制度设计,弥补政策缺口,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畅通社会保障渠道,提高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并妥善解决农民工的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子女入学、住房保障、土地流转等问题,引导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并能在城镇安居乐业,真正实现稳定就业,为户籍制度改革创造基础条件,推进我区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实现就业结构失衡向劳动力优化配置转变。人力资源市场由供大于求逐步向供需基本平衡转变的趋势,使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就业难度加大,技工变得“一人难求”。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适应发展需要,实施异地转移与就近就地转移并重的发展战略,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向规模化、产业化的现代农业和种植业、养殖业聚集,向两大园区、街镇工业、中小企业聚集。另一方面,要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开展长短结合、以中长期为主的培训,建立能从根本上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职业培训制度,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四)提高就业质量,实现就业工作重点向扩大就业规模和提高就业质量并重转变。提高就业质量,实现城乡劳动者体面劳动,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收入差距的关键。要提高就业质量,除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外,一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明确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支付标准和增长机制,并落实相应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有效提高其就业质量。 

      四、做好城乡就业工作的对策措施及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三大体系”,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 

      1.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区、乡镇、社区(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完善服务设施,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议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按每6000名服务对象配置2名以上工作人员。加快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将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延伸到所有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到2013年,在所有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建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积极的就业政策,帮助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2.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政策资金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村就业困难对象的扶持政策,形成城乡一体的创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格局。继续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扶持政策和援企稳岗的“一缓三降两补贴”政策。建议区财政每年投入促进就业的资金规模不减,并建立正常的增长制度。 

      3.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实施特别培训计划,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继续探索将培训费用直补用工企业的办法,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和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实现就业与培训一体化。建议由区财政牵头,整合人力社保、农业、扶贫、教育、移民等部门培训资金,统一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率。 

      (二)全面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打造创业型城市 

      出台促进城乡劳动者创业的扶持政策:建议设立创业引导基金,对市场前景较好的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启动资金补助;对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6个月以上、上缴税收达到一定数额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区财政对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给予补助;成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依托11个创业指导服务站,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创业培训、政策扶持等服务,区财政对创业指导中心和创业服务指导站建设给予一定补助。通过健全和完善支持创业的信贷融资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城乡劳动者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三)切实保障三大群体就业,提高就业稳定性 

      1.指导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除了继续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外,重点实施两项计划:一是实施岗位拓展计划。继续实施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机关、中小学校、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行政村工作。建议对各类企业新招用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及到乡镇从事就业服务工作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二是实施创业引领计划。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政策,并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开业指导、政策扶持、后续跟踪等服务。 

      2.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应转尽转”和农民工稳定就业。一是扩大劳务输出促进增收。重点打造国家级和市级劳务品牌,培育一批劳务经纪人,提高农村劳动力组织化输出水平和扩大输出规模。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计划”,大力推行“定点、定单、定向”等培训模式,积极开展转移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岗前培训。二是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增收。建设乡镇返乡创业园、特色示范街,为农民工创业提供场地、金融、政策咨询支持,建议区财政对乡镇返乡创业园和特色示范街建设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三是制定完善促进农民工转户的扶持政策。将集中转户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促进其在城镇稳定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大规模实施新市民教育、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等政府资助的培训项目,使所有集中转户的农民工至少掌握一门就业技能。对有一技之长的,通过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信息,帮助其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就业。对就业困难农民工开展就业帮扶,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3.建立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机制。一是建立社会公益性岗位统筹管理机制。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每年全区开发公益性岗位800个以上。建议区政府每年将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各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考核。建立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机制,对无经费来源和经营收入的用人单位,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全额的岗位补助;对有经费来源或经营收入的用人单位,按每人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岗位补助。实行公益性岗位空岗申报制度,享受岗位补助的用人单位开发新的公益性岗位项目或在原有公益性岗位增加人员和补充公益性岗位空缺的,须向人力社保部门递交申请报告,由人力社保部门通过人力资源市场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招聘。二是加大对农村就业困难对象的政策扶持。研究制定促进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扶持政策,建议开展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试点工作。三是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建议从2010年起,对2008年国务院5号文件出台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已满3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继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延长至退休。 

      (四)突出抓好园区就业工作围绕园区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的用工需求,建立政府、培训学校与企业的“三项对接”机制,协助企业集中招工。加强校企合作,建立促进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定向合作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的机制,采取基础知识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学习与工作的无缝对接。加强用工指导,引导企业合理制定工资薪酬,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广安区:加强民生改善 实施扩大就业战略

  • 2013年06月13日 00时00分
  • 来源: 广安市府
  •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条件。“十二五”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将民生的保障和改善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就业工作作为民生头等大事,其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就业问题事关亿万劳动者及家庭切身利益,解决得好,就业率提高,失业率下降,人民生活有保障,收入有来源,发展有基础,对社会也有信心,有助于国家健康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我区实施扩大就业战略情况作一简析。 

      一、全区城乡就业基本情况 

      广安区是一个人口的大区,在就业促进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稳定就业局势,保障充分就业”这一目标,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工作方针,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确保实现充分就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整合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方便服务对象,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建设,构建区、乡、村三级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建立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区有专职工作人员147人,兼职协理员850人,服务机构、人员覆盖全区所有乡镇(街道)、村(居)。 

      二、近五年来全区城乡就业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为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我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制定了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补贴、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再就业重点企业贷款贴息、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截止今年11月,累计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 6000余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00余万元,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共计4000余万元。 

      (二)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一是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实现街镇全覆盖。全区49个街镇全部建立了“窗口式”办公、“一站式”服务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覆盖率达到100%;18个社区居委会、10个行政村建立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二是人力资源信息实现区、街镇、社区(行政村)三级贯通。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延伸到所有街镇、社区和部分行政村,目前正加快向所有行政村延伸,将实现劳动力供求信息“一点登录、全区查询”。三是在城区办事处设立了6 个创业指导服务站,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后续支持等全方位创业指导服务。四是针对园区企业招工难和劳动者就业难的问题,在园区设立就业服务中心,为园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就业、培训、维权“三位一体”服务。 

      (三)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基本建立。一是建立由中等职业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构成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机制,推行“定单、定向、定位”的“三定”培训方式,对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截止今年11月,培训下岗失业人员4440人、农村劳动力3680人。二是聘请国际劳工组织认可的专业培训师,对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免费创业培训,从管理机制、融资策略、资产结构、技术信息和人才用工等方面加强培训和指导,努力提高其创业成功率。截止今年11月,累计培训540人,培训后实现自主创业450人。 

      (四)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基本建立。一是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机制。建立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开发面向居民生活服务、社区公共管理服务的公益性岗位,对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安置。二是建立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促进低保人员退出低保实现就业。三是开展“双创建”活动。以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为重点,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村”创建活动。目前全区已创建市级“充分就业社区”18个、区级“充分就业村”10个,分别占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总数的33.9%和1%。 

      (五)劳务开发体系基本建立。加快创建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的步伐,引导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入驻园区创业。成立 4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农村劳动力抽样监测,动态、客观、准确地反映全区农村劳动力从业状况及其他基本情况。截止今年12月,全区共输出转移劳务43.83万人,其中省外输出30.96万人,省内转移12.87万人。农民工返乡创办企业236户,吸纳劳动力707人。 

      (六)成功应对经济疲软对就业的不利影响。一是实施校企合作培训。制定引导和支持校企合作的政策措施,对实施校企合作效果好的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给予评先评优奖励。建立校企合作培训对接机制,区就业训练中心根据企业需求,与企业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联合制定教学计划与课程体系,共同组织实训,共建实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输送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实践)。二是围绕用工需求培训。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加强对城乡劳动者和“两后生”的实际操作技能训练,搞好企业用工储备。加强对企业招用人员的培训,对企业新录用的人员,结合就业岗位要求开展岗前适应培训;对企业在岗职工,鼓励企业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以师带徒、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三是实施失业动态监测。每月对监测企业从业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查,及时掌握企业中就业人员变化状况以及行业岗位增减情况,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调控失业的政策措施。四是大力开展 “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民营企业招聘服务活动”、“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下乡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今年我区组织的前锋工业园区万人现场招募活动,吸引了1.5万余人参加,现场报名达7300多人,既有效缓解了本地企业用工难题,又促进了城乡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取得了党委政府、用工企业、求职人员各方都满意的良好效果。 

      三、进一步做好城乡就业工作的思路 

      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城乡就业工作,要以贯彻《就业促进法》为主线,大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方针,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抓好前锋工业园区和“三大群体”(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确保完成城乡就业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我区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促进城乡劳动者体面就业。 

      (一)坚持就业优先的方针,保持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一是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增强经济增长的活力和动力,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二是将促进就业与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大力发展服务业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业增长机制,在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实施新的产业及科技进步发展战略中努力扩大就业。结合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大力拓展绿色就业空间。三是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服务业加快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二)将农民工作为统筹城乡就业的突破口,促进农民工由“农民”向“市民”转变。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区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重点在“乡”,当前的工作重点主要在“农民工”。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覆盖和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均等化,将城镇就业扶持政策逐步延伸到农业富余劳动力和农民工,实现扶持政策普惠共享。 

      以农民工为突破口,加快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创新制度设计,弥补政策缺口,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畅通社会保障渠道,提高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并妥善解决农民工的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子女入学、住房保障、土地流转等问题,引导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并能在城镇安居乐业,真正实现稳定就业,为户籍制度改革创造基础条件,推进我区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实现就业结构失衡向劳动力优化配置转变。人力资源市场由供大于求逐步向供需基本平衡转变的趋势,使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就业难度加大,技工变得“一人难求”。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适应发展需要,实施异地转移与就近就地转移并重的发展战略,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向规模化、产业化的现代农业和种植业、养殖业聚集,向两大园区、街镇工业、中小企业聚集。另一方面,要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开展长短结合、以中长期为主的培训,建立能从根本上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职业培训制度,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四)提高就业质量,实现就业工作重点向扩大就业规模和提高就业质量并重转变。提高就业质量,实现城乡劳动者体面劳动,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收入差距的关键。要提高就业质量,除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外,一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明确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支付标准和增长机制,并落实相应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有效提高其就业质量。 

      四、做好城乡就业工作的对策措施及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三大体系”,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 

      1.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区、乡镇、社区(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完善服务设施,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议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按每6000名服务对象配置2名以上工作人员。加快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将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延伸到所有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到2013年,在所有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建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积极的就业政策,帮助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2.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政策资金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村就业困难对象的扶持政策,形成城乡一体的创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格局。继续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扶持政策和援企稳岗的“一缓三降两补贴”政策。建议区财政每年投入促进就业的资金规模不减,并建立正常的增长制度。 

      3.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实施特别培训计划,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继续探索将培训费用直补用工企业的办法,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和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实现就业与培训一体化。建议由区财政牵头,整合人力社保、农业、扶贫、教育、移民等部门培训资金,统一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率。 

      (二)全面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打造创业型城市 

      出台促进城乡劳动者创业的扶持政策:建议设立创业引导基金,对市场前景较好的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启动资金补助;对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6个月以上、上缴税收达到一定数额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区财政对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给予补助;成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依托11个创业指导服务站,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创业培训、政策扶持等服务,区财政对创业指导中心和创业服务指导站建设给予一定补助。通过健全和完善支持创业的信贷融资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城乡劳动者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三)切实保障三大群体就业,提高就业稳定性 

      1.指导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除了继续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外,重点实施两项计划:一是实施岗位拓展计划。继续实施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机关、中小学校、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行政村工作。建议对各类企业新招用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及到乡镇从事就业服务工作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二是实施创业引领计划。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政策,并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开业指导、政策扶持、后续跟踪等服务。 

      2.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应转尽转”和农民工稳定就业。一是扩大劳务输出促进增收。重点打造国家级和市级劳务品牌,培育一批劳务经纪人,提高农村劳动力组织化输出水平和扩大输出规模。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计划”,大力推行“定点、定单、定向”等培训模式,积极开展转移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岗前培训。二是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增收。建设乡镇返乡创业园、特色示范街,为农民工创业提供场地、金融、政策咨询支持,建议区财政对乡镇返乡创业园和特色示范街建设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三是制定完善促进农民工转户的扶持政策。将集中转户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促进其在城镇稳定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大规模实施新市民教育、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等政府资助的培训项目,使所有集中转户的农民工至少掌握一门就业技能。对有一技之长的,通过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信息,帮助其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就业。对就业困难农民工开展就业帮扶,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3.建立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机制。一是建立社会公益性岗位统筹管理机制。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每年全区开发公益性岗位800个以上。建议区政府每年将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各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考核。建立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机制,对无经费来源和经营收入的用人单位,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全额的岗位补助;对有经费来源或经营收入的用人单位,按每人不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岗位补助。实行公益性岗位空岗申报制度,享受岗位补助的用人单位开发新的公益性岗位项目或在原有公益性岗位增加人员和补充公益性岗位空缺的,须向人力社保部门递交申请报告,由人力社保部门通过人力资源市场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招聘。二是加大对农村就业困难对象的政策扶持。研究制定促进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扶持政策,建议开展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试点工作。三是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建议从2010年起,对2008年国务院5号文件出台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已满3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继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延长至退休。 

      (四)突出抓好园区就业工作围绕园区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的用工需求,建立政府、培训学校与企业的“三项对接”机制,协助企业集中招工。加强校企合作,建立促进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定向合作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的机制,采取基础知识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学习与工作的无缝对接。加强用工指导,引导企业合理制定工资薪酬,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