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2013年05月28日 00时00分
来源:
攀枝花市府
近日,攀枝花市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担保实施意见》,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按照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持经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别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的3.5%交纳;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专业工程分包给劳务企业、专业分包企业的,这些企业按分包建设工程合同价的3%交纳。同时,施工企业还可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担保,担保机构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设的建设项目担保资金监管专户一次性存入300万元作为担保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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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