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建立应急转贷专项资金助推中小企业渡难关
该专项资金用于发放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的“搭桥贷款”。使用企业须符合银行收回再贷条件,经市经信委和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审核同意,并按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支付手续费;银行办理收回再贷后,企业将资金及时归还。截至2013年5月14日,全市共向20户企业提供23笔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累计金额3.29亿元,其中中型企业7户、9笔、1.23亿元,小型企业13户、14笔、2.06亿元。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的高效运行,对满足企业短期融资需求、避免融入民间借贷市场高成本资金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了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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