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今年前4月增加养老金全部补发到位
调待对象:根据规定,201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2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
调待方式:“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企退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年限时间越长,领取养老金也相应越多。”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普遍调整办法指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先按月计算,换算为年,下同)。
适当倾斜指以下7类人员,先执行普遍增加办法,再按相关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增加一定数额的基本养老金: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原两航起义人员、原南侨机工服务团人员;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3,原个体工商业者;4,年满70周 岁以上人员;5,在退休前具有省级有关部门核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高级政工师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资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也可凭国家有关部委、总公司核发的证书)和在退休前仍被企业聘用并发给聘用证书、聘用通知的人员,以及上述 高级职称人员中在2000年底前退休的人员;6,2012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7,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本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目前,我市已将今年1—4月份增加的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后,我市将月增发养老金4767.63万余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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