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遂宁升级交通违法记录系统加强电子监控处理监管

  • 2013年05月10日 00时00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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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升级交通违法记录系统加强电子监控处理监管

      驾照销分 超过“三车”“三证”将被锁定

      核心提示

      我市已经按照“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的原则升级交通违法记录系统。其中,重点的变化是在超过“三车”和“三证”后多了一个接受询问调查的程序。也就是说,一证在给第四辆车以上或一车在用第四个证以上扣分时要进行询问调查,是不是有做假和买卖分行为。

      近日有媒体报道,公安部已实行新的交通违法处理规定,一辆车最多只能接受3个驾驶本处理违法行为,一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6日,公安部发布公告称,公安部“允许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的说法系误读。

      虽然公告并未对误读内容作进一步解读,但5月9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我市已经按照“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的原则升级交通违法记录系统。其中,重点的变化是在超过“三车”和“三证”后多了一个接受询问调查的程序。也就是说,一证在给第四辆车以上或一车在用第四个证以上扣分时要进行询问调查,是不是有做假和买卖分行为,如果不是,还是可以用的。

      交通违法记录系统升级

      加强电子监控处理监管

      据市交警支队法宣科科长易灵介绍,按照省厅交管局《关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软件升级的通知》要求,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V1.1)于5月1日正式升级运行。我市已经按照“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的原则升级交通违法记录系统。其中,涉及违法行为处理的要求和内容变动较大,记分管理更加严格,特别是加强了电子监控处理监管。

      据了解,这次新规实施“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的目的是为加强重点人员监控,防止和打击非法代理和买卖分行为,升级交通违法记录系统加强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监管功能。

      超过“三车”“三证”将被锁定

      核实非做假、买卖分可继续

      易灵告诉记者,在进行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时,对同一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的,或者1年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处理的,系统提示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并将驾驶人信息写入重点人员监控表,并记录为需调查的嫌疑业务,实行重点人员监管。

      暂停违法处理业务后,将如何解除锁定?据介绍,我市7个大队将制定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按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嫌疑业务调查审核工作。如调查后确认为嫌疑人的,则只能处理本人所有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不能处理非本人所有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如调查后确认为非嫌疑人的,各大队违法处理室提出书面申请,由支队分管领导审批,由支队违法处理室对纳入重点人员监控的驾驶人解除监控后,驾驶人方可继续接受违法处理。即一证在给第四辆车以上或一车在用第四个证以上扣分时要进行询问调查,是不是有做假和买卖分行为,如果不是,还是可以继续接受违法处理。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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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宁升级交通违法记录系统加强电子监控处理监管

  • 2013年05月10日 00时00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   我市升级交通违法记录系统加强电子监控处理监管

      驾照销分 超过“三车”“三证”将被锁定

      核心提示

      我市已经按照“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的原则升级交通违法记录系统。其中,重点的变化是在超过“三车”和“三证”后多了一个接受询问调查的程序。也就是说,一证在给第四辆车以上或一车在用第四个证以上扣分时要进行询问调查,是不是有做假和买卖分行为。

      近日有媒体报道,公安部已实行新的交通违法处理规定,一辆车最多只能接受3个驾驶本处理违法行为,一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6日,公安部发布公告称,公安部“允许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的说法系误读。

      虽然公告并未对误读内容作进一步解读,但5月9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我市已经按照“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的原则升级交通违法记录系统。其中,重点的变化是在超过“三车”和“三证”后多了一个接受询问调查的程序。也就是说,一证在给第四辆车以上或一车在用第四个证以上扣分时要进行询问调查,是不是有做假和买卖分行为,如果不是,还是可以用的。

      交通违法记录系统升级

      加强电子监控处理监管

      据市交警支队法宣科科长易灵介绍,按照省厅交管局《关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软件升级的通知》要求,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V1.1)于5月1日正式升级运行。我市已经按照“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的原则升级交通违法记录系统。其中,涉及违法行为处理的要求和内容变动较大,记分管理更加严格,特别是加强了电子监控处理监管。

      据了解,这次新规实施“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的目的是为加强重点人员监控,防止和打击非法代理和买卖分行为,升级交通违法记录系统加强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监管功能。

      超过“三车”“三证”将被锁定

      核实非做假、买卖分可继续

      易灵告诉记者,在进行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时,对同一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的,或者1年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处理的,系统提示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并将驾驶人信息写入重点人员监控表,并记录为需调查的嫌疑业务,实行重点人员监管。

      暂停违法处理业务后,将如何解除锁定?据介绍,我市7个大队将制定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按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嫌疑业务调查审核工作。如调查后确认为嫌疑人的,则只能处理本人所有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不能处理非本人所有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如调查后确认为非嫌疑人的,各大队违法处理室提出书面申请,由支队分管领导审批,由支队违法处理室对纳入重点人员监控的驾驶人解除监控后,驾驶人方可继续接受违法处理。即一证在给第四辆车以上或一车在用第四个证以上扣分时要进行询问调查,是不是有做假和买卖分行为,如果不是,还是可以继续接受违法处理。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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