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出台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公共服务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规定了政府购买的社区矫正公共服务为社区矫正业务工作中的非执法类项目,包含教育学习、心理矫正咨询、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定期走访等,通过购买服务岗位和购买服务项目两种方式落实。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是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公共服务的主体,负责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公共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具体操作上,由司法行政部门设计购买服务项目、测算费用,财政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审核购买服务项目、选择承接服务方;在订立购买服务合同、具体实施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后,司法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对服务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方案实施后,市财政将从2013年起按全市实际社区矫正人数不低于300元/人•年的标准安排经费给市司法局,各区县(含高新区)按实际社区矫正人数不低于120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安排,专项用于购买社区矫正非执法类项目的公共服务,保障标准随经济增长和社区矫正工作发展逐步增长。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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