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加强民政民生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2013年04月23日 00时00分
来源:
凉山州政府门户网站
为确保管好用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凉山四措并举全面加强各类民政专项资金配套和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州、县财政配套资金。对城乡低保、救灾救济、孤儿、特殊困难儿童、高龄补贴、退役安置、社会福利等要求财政配套资金的,坚决按要求及时足额配套落实,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中。二是建立完善社会公示制度。坚持采取“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并将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救助时段等在县、乡、村三级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各县市民政局会同县市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定期对乡镇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和及时足额发放。四是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强化责任追究。州民政局和17县市民政局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热线,及时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挤占、挪用以及贪污、侵占民政资金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一查到底、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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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