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工矿废弃地复垦规划获批准
据悉,《攀枝花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2-2015年)》共确定67宗、2711公顷工矿废弃地作为复垦区域,按照整体统筹、分步实施、先急先用、先易后难的原则,分4年实施。各复垦区域将根据工矿废弃地的实际情况,采用工程技术、生物化学等措施,把工矿废弃地复垦为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
2013年,我市计划完成红旗坡排土场、巴关河石灰石矿、摩梭河棚户区、大宝顶棚户区、二滩粘土矿、米易湾丘基地及龙蟒一期尾矿库7个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工作,总面积达553.78公顷。目前,项目立项资料正在省国土资源厅审查,项目批准立项后及时启动项目建设工作。
我市是典型的工矿资源型城市,全市有矿业企业254家、采矿区274个。经过40多年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布局调整,形成了相当数量的废弃闲置矿山用地、煤炭采空沉陷区、棚户区和废弃矿山办公场所以及零星孤立的城市建设用地。2009年,我市在全国率先提出了以建设用地等量调整和矿业开发临时用地为核心的矿业城市用地改革试点请求;2011年3月7日,国土资源部同意攀枝花市纳入全国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2012年6月26日,《攀枝花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2-2015年)》通过国土资源部专家评审;2012年8月2日,国土资源部正式确定了攀枝花市作为四川省第一批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城市。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准了《攀枝花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2-2015年)》。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