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超额完成2012年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
2012年,凉山州各县(市)、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凉山州委、州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一是按照《凉山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将节能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分解下达了17县(市)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将节能目标任务纳入对县(市)政府的年度考核中;二是与相关县市政府签订了《凉山州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书》,与各县市和“万家”、“千户”企业签订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三是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从严控制产能过剩、高载能项目的盲目扩张;四是围绕“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积极组织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节能技改,努力争取国家和省节能资金和技改创新资金支持;五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节能宣传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活动,倡导低碳生活、节能减排、环保从自身做起。各项节能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了年度节能目标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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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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