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社会保障工作七年取得重大成效
一、保障群众基本权利,促进了社会公平
一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更多的人享有了社保权利。2005年以来,南充市先后在已建立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医疗救助等4项社保制度基础上,又先后建立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医疗救助等5项社保障制度,将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居民、城市和农村低收入群体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截至2011年底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了社会保障权利,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二是通过加大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力度,促进收入分配关系调整。2011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投入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80亿元惠及150.92万农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投入13.26亿元补助660.25万农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11年,全市企业退休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1069.78元,比2005年增长90.6%,高于同期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5%的增长率。2011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投入9.76亿元,向70.04万城乡低收入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待遇。2007年以来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年均增长13.3%和19.2%,与城镇居民和农民可支配收入年均14.9%和14.7%的增长基本持平。
二、关注弱势群体,维护了社会和谐
2005年至2011年,全市累计向城乡困难群众发放最低生活保障3758.69万人(次),医疗救助惠及277.27万人(次)。2011年,全市集中供养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1.21万人,收养老年人3.76万人,社会福利企业吸纳残疾职工3.23万人就业,救助1.24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截至2011年底,全市已解决1.66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障、3.90万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问题,将1.72万“老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截至年,完成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累计有6.62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享受了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较好地解决了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安置难题;按照属地管理方式,2009、2011年各县(市区)先后两次将城镇集体企业超龄人员、返城知青、乡镇代课教师、原乡镇“八大员”、邮递员等城镇未参保群体纳入保障范围,有效化解了各类信访矛盾。2005年至2011年累计向96.13万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低收入和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条件因此得到改善,社会更加和谐。
三、服务民众,改善了民生
2005年至2011年,养老保险待遇明显提高。从2005年起,全市连续7年调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年均增长13%;2007年,癌症等13个大病病种纳入医保范围。截至2011年底,全市有762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了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新农合药品费降低,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减轻;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市平均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1%、60%和69.9%,比2005年分别增长了7.3%、25.7%和7.2%;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5倍以上。2007年全市有10个县(区)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使低收入人群能够享受较好的保障。
四、加大救助力度,应对了自然灾害
2005年以来,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投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累计为5.67亿元。7年来累计救助灾民共计3572万人次,其中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372万人次,开展冬春救助984万人次;恢复重建民房89.11万间。这些资金的及时投入,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切实保障了灾民的生活。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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