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救助管理站成为首批“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
首批“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全国仅24个,四川省只有乐山和成都的救助管理站获得该荣誉。
乐山市救助管理站位于乐山城区郑坝街77号,总投资1500余万元,占地面积24亩,建筑面积5048平方米,设计床位200张。内设医务室、康复室、图书室、心理辅导室、餐厅、洗澡室等各种功能房,此外,还设立有心理抚慰室、电教室、音乐室、美术手工室等,设施一流。乐山市救助管理站被认为“硬件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尤其是救助管理站内设置的“乐山市流浪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乐山市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以及引入社工、拓展救助功能等做法,都走在了全国救助领域的前列,走出了乐山的特色。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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