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政府审议通过《凉山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在抗震设防要求方面,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制度;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提高抗震措施,并规范和实施相关初步设计审查制度;对一般工业和民用建设工程实施抗震设防要求的备案和审查制度,乡(镇)村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在监督和管理上,对分别实施的三类制度,从程序上作出了具体规定,从源头上加强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理清了部门的管理顺序与职责。
该《办法》的审议通过,对加强我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有效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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