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重大隐患整改不力企业将被纳入“黑名单”
《意见》指出,将依法加大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的处罚力度,将其纳入“安全生产事故企业黑名单”予以公布。对发生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等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并执行“终身禁入”有关规定。对出具虚假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其严格实行市场禁入制度。
《意见》要求,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约谈、述职和“一票否决”制度,年度内发生1起及以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突破年度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的,所在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作出述职检查,取消当年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资格。年度内发生1起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2次及以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县(市、区)在经济综合发展排位中扣减2分,并取消当年安全生产评奖资格,县(市、区)和部门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事故责任人等相关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和晋级晋职资格,取消当年综合目标奖;市级部门取消当年安全生产评奖资格,年度综合目标奖降低一个等次。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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