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基本建成农村医疗卫生体系
调研报告内容显示,在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中,我市实行乡(镇)卫生院“县管县办”体制,明确政府全额承担乡(镇)卫生院按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经费,明显改善了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设施设备条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加大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共完成和在建标准化村卫生室310所,占全市村卫生室总数的66%。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和医技业务培训,全面推行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明确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责任。目前,全市每个乡(镇)均建有一个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卫生室,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以14所乡镇中心卫生院为主干、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农村群众看病就医难、贵等问题得到较大缓解。同时,全面实施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从2011年起将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30元,实现了与城市居民标准相同。各乡(镇)和村卫生医疗机构开展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40余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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