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组合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2013年12月05日 00时00分
来源:
内江市府
(1)鼓励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对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以上的企业,提供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和50%的财政贴息。(2)引导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对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3)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对毕业后3年内在内江申报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依规给予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参保最低正常缴费额三分之二的社会保险补贴,并免费提供人事和劳动保障代理服务。(4)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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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