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扎实推进廉洁政府建设
会议指出,《条例》是党政机关做好节约工作、防止浪费行为的总依据和总遵循,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转四风”行动的重大举措,对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单位、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把握主旨和内容,领会精神和实质,明确责任和要求。要严格贯彻落实。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单位、部门要迅速采取举措,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浪费现象。要加强监督检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
会议审议了《2001—2012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会议指出,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是对政府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是坚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自觉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眉山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市级单位部门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等议题。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