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正式调整
与以往实施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相比,本次调整后的政策资助参保(合)范围新增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市低收入家庭成员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个人承担部分救助比例较2012年提高10%;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每人每年累计最高住院救助金额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年累计最高住院救助金额由10000元提高到15000元。与此同时,对经救助后自负医疗费用仍然较重、影响基本生活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一个自然年度内可给予的一次性医疗救助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救助对象患疑难重症需转市外住院治疗的,申请城市医疗救助时,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应持有由我市定点三级综合医疗机构或二级专科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参加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应持有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院的相关手续。否则,医疗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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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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