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消防安全整治开展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仓储物流场所和各类市场。11月16日至12月15日为全面整治阶段,在此期间,我市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将依据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一般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和经整改后仍未达到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予以关停和取缔。市公安消防局牵头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市)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12月16日至12月底,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认真查找和整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和部门监管职责,对因整治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甚至失职、渎职而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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