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提前完成省级“民生工程”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年度任务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水利“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把水利“民生工程”建设纳入了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各县将具体任务层层分解,明确项目领导、技术指导、施工质量责任,同时明确项目业主单位,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了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期限、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是科学规划,设计合理。严格按照省、市各相关文件的要求,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选择最佳方案合理进行项目规划,通过实地察勘现场、走访调查,完成项目方案设计,确保工程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规范可行。
三是强化监管,保证质量。工程施工建设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项目公示制、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技术指导负责制、目标责任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事,完善各项相关手续,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加强对工程建设进度、建设质量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项目的依法、有序、合理推进和顺利实施。
四是专帐专户,资金安全。积极争取协调中央、省级资金和市县配套资金,确保民生工程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工程建设资金采取专帐储存、专款专用、公开帐务、群众监督等措施,保证了专款专用和资金拨付到位。各县市区水务局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跟踪督查,杜绝了挪用、挤占、虚列开支等现象,帐目清楚,手续完备。
五是加强宣传,舆论引导。通过各种会议和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三下乡”活动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民生工程”宣传力度,做好“民生工程”的专题报道,努力营造“民生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良好舆论氛围。
2013年1-10月,全市水利“民生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完成工程投资5158.62万元,共修建供水工程1436处,其中修建集中供水工程138处,分散供水工程1298处,共已解决10.7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占年度绩效评估考评指标9万人的119.26%。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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