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强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早在去年9月,市政府就对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进行了预安排,要求各县市区(园区)在2012年9月底前完成预安排任务项目的选址、落实项目用地,12月底前完成设计和财政评审工作,2013年2月底前完成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各县市区、园区按照相关部署,加大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力度,建立了周跟踪、月通报、季考评的跟踪检查制度。对每月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排名后三位的,由市监察局约谈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的分管领导;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由分管副市长约谈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的主要领导。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我市严格把控建设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对质量安全问题实行“零容忍”。各县市区、园区的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对每个保障性住房项目严把勘察设计、招投标、材料供应、工程建设和工程监理等全过程质量关,工程竣工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住户代表、新闻媒体对工程感官质量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在保障性安居房分配方面,各地主管部门合理确定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准入标准,严格申请、审查、公示环节,把各类保障性住房分配到住房困难群众手里。绵阳城区廉租住房分配采取“四级审核、二级公示”,限价商品房购买采取“四级审核、四级公示”的原则实施。截至目前,全市未出现一例因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而引起的举报和投诉。
为强化保障性安居房后期管理,今年,我市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网络,把保障对象纳入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并逐步延伸到各县市区、园区,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杜绝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申请、骗购保障性住房等现象,为后期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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