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成都:重污染天气一级预警 绕城以内实施单双号限行

  • 2013年10月31日 00时00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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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出台

      由市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的《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预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预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启动三级(黄色)预警时绕城高速内严禁露天烧烤;二级(橙色)预警时中小学、幼儿园将停止户外运动,机动车尾号限行区域限行范围扩大到绕城以内;一级(红色)预警时,中小学、幼儿园将停课,企事业单位可实行弹性工作制,机动车在绕城以内单双号限行。 

      《预案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合署办公,并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全市应急体系统一管理,成立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咨询组,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此外,还把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执行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强化督察检查。 

      预案起草 

      听取了全国专家意见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通过持续开展涉气企业、机动车尾气、扬尘、餐饮油烟和油气回收等污染防治工作,大力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实施禁煤和清洁能源改造,彻底关闭了嘉陵电厂等企业;近五年来,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在经济较快发展的情况下基本持平。相关负责人坦言,尽管如此,但空气质量改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当前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仍较高,加之受到盆地气候的影响,当持续出现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时,则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空气污染。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为缓解环境空气污染,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市环保局会同市经信委、市城管局、市建委、市交管局、市教育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拟定了《预案征求意见稿》,旨在重污染天气下减少污染排放、减缓污染程度,防范空气重污染对市民特别是敏感特殊人群健康的急性影响,同时,尽可能减少对社会运行的影响。 

      据了解,在《预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邀请了清华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南开大学、四川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相关专家,结合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和成都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提出了大气污染治理思路。同时,在《预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实施后,市环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邀请国内顶尖专家对“预案”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进一步进行优化完善,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重污染天气 

      93家工业企业限产停产 

      据了解,根据前期的摸底调查,《预案征求意见稿》中确定了我市93家2013年度限产(停产)工业企业名单,一旦发生重污染天气,将按照预警级别来实施限产(停产)。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93家限产(停产)工业企业名单是根据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环科院等专家会商提出,并经过实践证明确实有效的企业限产(停产)名单。同时,根据《预案征求意见稿》,市环保局将和市经信委每年3月1日前,对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实施动态更新。当然,除了限产(停产)的工业企业名单之外,市建委和市房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对有关工地名录实施动态更新,建立重污染天气期间停工工地名录。 

      而针对市民关心的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实施的机动车限行,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交管部门负责人透露,在二级预警时,将把机动车尾号限行区域扩大至绕城之内,届时,交管部门将在沿路设置明显的标识牌,提醒广大市民。而在一级预警时,将实行绕城以内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而对于限行的号码将根据预警当天的日期来决定。另外,对于处罚该负责人也表示,在预案正式实施后,凡是违反限行规定的,将按照目前的机动车尾号限行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不过正式的细则,我们将在该预案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并正式发布之时,再向市民公布。”负责人说道。 

      重污染天气三级预警 

      
    三级(黄色)预警: 

      中小学视情况暂停户外体育课;绕城高速内严禁露天烧烤等 

      二级(橙色)预警: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运动;机动车尾号限行区域限行范围扩大到绕城以内等 

      一级(红色)预警: 

      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可实行弹性工作制,机动车在绕城以内单双号限行等 

      三级(黄色)预警: 

      绕城高速内严禁露天烧烤 

      条件 

      未来连续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范围或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和300—500交替出现 

      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减少户外活动。 

      2、建议性措施。 

      (1)视情况可暂停中小学户外体育课。 

      (2)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3)在家装、汽修、喷涂等过程中减少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污染减排强制措施。 

      (1)严格落实绕城高速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 

      (2)7∶00—21∶00点期间对散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施绕城高速(含)以内禁行(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 

      (3)强化水泥、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监管力度,增加环保监察巡查频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禁止企业进行环保设施的停运检修工作,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设施检修的,一律采取停产方式进行。 

      (4)严禁实施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农作物秸秆,严厉查处相关行为。 

      (5)严禁绕城高速内露天烧烤,严厉查处相关行为。 

      (6)增加绕城高速内道路保洁及主要道路冲洗除尘频次1次以上,减少地面起尘。 

      (7)绕城路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8)在具备气象条件前提下,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二级(橙色)预警: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运动 

      条件 

      未来连续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500范围 

      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建议性措施。 

      (1)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视情况暂停大型露天活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驻车较长时尽量熄火。 

      (3)在家装、汽修、喷涂等过程中减少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污染减排强制措施。 

      (1)绕城高速以内禁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严格落实中心城区、近郊区(县)各类工地、料场、堆场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 

      (2)散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大型有机溶剂槽车实施绕城高速(含)以内全天禁行;在绕城高速(含)以内对黄标车实施全天禁行,将机动车(特种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和电动汽车除外)尾号限行区域扩大到绕城高速以内;提高公共交通运行频次。 

      (3)水泥、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临时减产限排措施,减产不得低于30%;企业实施环保检修必须停产进行;加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单位环境监管,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4)严禁实施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农作物秸秆,严厉查处相关行为。 

      (5)将禁止露天烧烤行为扩大到近郊区(县)主城区及重点镇(街道),加强查处力度。 

      (6)增加中心城区、近郊区(县)道路保洁及主要道路冲洗除尘频次1次以上,减少地面起尘。 

      (7)绕城路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8)在具备气象条件前提下,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一级(红色)预警: 

      绕城高速以内单双号限行 

      条件 

      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500 

      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2、建议性措施。 

      (1)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视情况停止大型露天活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3)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驻车较长时尽量熄火。 

      (4)在家装、汽修、喷涂等过程中暂停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污染减排强制措施。 

      (1)全市范围内禁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全市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 

      (2)散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大型有机溶剂槽车实施绕城高速(含)以内全天禁行;在绕城高速(含)以内实施黄标车全天禁行,绕城高速以内实施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特种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和电动汽车除外);提高公共交通运行频次,全力做好公共交通出行保障。 

      (3)水泥、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临时减产限排措施,减产不得低于50%;企业实施环保检修必须停产进行;加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单位环境监管,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4)严禁实施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农作物秸秆,严厉查处相关行为。 

      (5)将禁止露天烧烤行为扩大到近郊区(县)、远郊县(市)主城区及重点镇(街道),加强查处力度。 

      (6)增加全市范围内城市道路保洁和主要交通道路冲洗除尘频次2次以上,减少地面起尘。 

      (7)在具备气象条件前提下,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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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重污染天气一级预警 绕城以内实施单双号限行

  • 2013年10月31日 00时00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   《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出台

      由市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的《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预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预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启动三级(黄色)预警时绕城高速内严禁露天烧烤;二级(橙色)预警时中小学、幼儿园将停止户外运动,机动车尾号限行区域限行范围扩大到绕城以内;一级(红色)预警时,中小学、幼儿园将停课,企事业单位可实行弹性工作制,机动车在绕城以内单双号限行。 

      《预案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合署办公,并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全市应急体系统一管理,成立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咨询组,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此外,还把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执行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强化督察检查。 

      预案起草 

      听取了全国专家意见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通过持续开展涉气企业、机动车尾气、扬尘、餐饮油烟和油气回收等污染防治工作,大力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实施禁煤和清洁能源改造,彻底关闭了嘉陵电厂等企业;近五年来,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在经济较快发展的情况下基本持平。相关负责人坦言,尽管如此,但空气质量改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当前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仍较高,加之受到盆地气候的影响,当持续出现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时,则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空气污染。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为缓解环境空气污染,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市环保局会同市经信委、市城管局、市建委、市交管局、市教育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拟定了《预案征求意见稿》,旨在重污染天气下减少污染排放、减缓污染程度,防范空气重污染对市民特别是敏感特殊人群健康的急性影响,同时,尽可能减少对社会运行的影响。 

      据了解,在《预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邀请了清华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南开大学、四川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相关专家,结合国家空气质量新标准和成都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提出了大气污染治理思路。同时,在《预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实施后,市环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邀请国内顶尖专家对“预案”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进一步进行优化完善,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重污染天气 

      93家工业企业限产停产 

      据了解,根据前期的摸底调查,《预案征求意见稿》中确定了我市93家2013年度限产(停产)工业企业名单,一旦发生重污染天气,将按照预警级别来实施限产(停产)。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93家限产(停产)工业企业名单是根据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环科院等专家会商提出,并经过实践证明确实有效的企业限产(停产)名单。同时,根据《预案征求意见稿》,市环保局将和市经信委每年3月1日前,对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实施动态更新。当然,除了限产(停产)的工业企业名单之外,市建委和市房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对有关工地名录实施动态更新,建立重污染天气期间停工工地名录。 

      而针对市民关心的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实施的机动车限行,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交管部门负责人透露,在二级预警时,将把机动车尾号限行区域扩大至绕城之内,届时,交管部门将在沿路设置明显的标识牌,提醒广大市民。而在一级预警时,将实行绕城以内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而对于限行的号码将根据预警当天的日期来决定。另外,对于处罚该负责人也表示,在预案正式实施后,凡是违反限行规定的,将按照目前的机动车尾号限行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不过正式的细则,我们将在该预案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并正式发布之时,再向市民公布。”负责人说道。 

      重污染天气三级预警 

      
    三级(黄色)预警: 

      中小学视情况暂停户外体育课;绕城高速内严禁露天烧烤等 

      二级(橙色)预警: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运动;机动车尾号限行区域限行范围扩大到绕城以内等 

      一级(红色)预警: 

      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可实行弹性工作制,机动车在绕城以内单双号限行等 

      三级(黄色)预警: 

      绕城高速内严禁露天烧烤 

      条件 

      未来连续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范围或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和300—500交替出现 

      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减少户外活动。 

      2、建议性措施。 

      (1)视情况可暂停中小学户外体育课。 

      (2)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3)在家装、汽修、喷涂等过程中减少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污染减排强制措施。 

      (1)严格落实绕城高速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 

      (2)7∶00—21∶00点期间对散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施绕城高速(含)以内禁行(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 

      (3)强化水泥、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监管力度,增加环保监察巡查频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禁止企业进行环保设施的停运检修工作,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设施检修的,一律采取停产方式进行。 

      (4)严禁实施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农作物秸秆,严厉查处相关行为。 

      (5)严禁绕城高速内露天烧烤,严厉查处相关行为。 

      (6)增加绕城高速内道路保洁及主要道路冲洗除尘频次1次以上,减少地面起尘。 

      (7)绕城路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8)在具备气象条件前提下,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二级(橙色)预警: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运动 

      条件 

      未来连续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500范围 

      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建议性措施。 

      (1)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视情况暂停大型露天活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驻车较长时尽量熄火。 

      (3)在家装、汽修、喷涂等过程中减少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污染减排强制措施。 

      (1)绕城高速以内禁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严格落实中心城区、近郊区(县)各类工地、料场、堆场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 

      (2)散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大型有机溶剂槽车实施绕城高速(含)以内全天禁行;在绕城高速(含)以内对黄标车实施全天禁行,将机动车(特种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和电动汽车除外)尾号限行区域扩大到绕城高速以内;提高公共交通运行频次。 

      (3)水泥、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临时减产限排措施,减产不得低于30%;企业实施环保检修必须停产进行;加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单位环境监管,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4)严禁实施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农作物秸秆,严厉查处相关行为。 

      (5)将禁止露天烧烤行为扩大到近郊区(县)主城区及重点镇(街道),加强查处力度。 

      (6)增加中心城区、近郊区(县)道路保洁及主要道路冲洗除尘频次1次以上,减少地面起尘。 

      (7)绕城路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8)在具备气象条件前提下,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一级(红色)预警: 

      绕城高速以内单双号限行 

      条件 

      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500 

      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2、建议性措施。 

      (1)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视情况停止大型露天活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3)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驻车较长时尽量熄火。 

      (4)在家装、汽修、喷涂等过程中暂停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污染减排强制措施。 

      (1)全市范围内禁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全市各类工地、料场、堆场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 

      (2)散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大型有机溶剂槽车实施绕城高速(含)以内全天禁行;在绕城高速(含)以内实施黄标车全天禁行,绕城高速以内实施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特种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和电动汽车除外);提高公共交通运行频次,全力做好公共交通出行保障。 

      (3)水泥、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临时减产限排措施,减产不得低于50%;企业实施环保检修必须停产进行;加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单位环境监管,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4)严禁实施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农作物秸秆,严厉查处相关行为。 

      (5)将禁止露天烧烤行为扩大到近郊区(县)、远郊县(市)主城区及重点镇(街道),加强查处力度。 

      (6)增加全市范围内城市道路保洁和主要交通道路冲洗除尘频次2次以上,减少地面起尘。 

      (7)在具备气象条件前提下,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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