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技术交易补贴管理办法》已出台
为推动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技术转移和技术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我市技术市场发展,在我市出台的创新驱动“1+10”政策体系中,《成都市技术交易补贴管理办法》出炉,以加速科技成果在蓉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为鼓励创新各方共同参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我市首次把技术交易补贴范围扩大到技术交易吸纳方的企业,以及参与相关技术交易活动的中介机构。”市科技局解读,此次技术交易补贴范围包括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等相关领域内,发生的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两类技术合同的行为。对于技术交易补贴对象,则包括参与相关技术交易活动的吸纳方(A类)和中介方(B类)。
“吸纳方是指工商注册、纳税关系均在我市,引进吸纳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并成功实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企业。”市科技局解读,而中介方则是指为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所属的研发机构、专家团队提供技术转移服务并促成其技术成果向我市企业转化的专业服务机构。
据悉,此次技术交易的补贴额度,包括A类补贴和B类补贴,“A类补贴”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相关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补贴,单个技术合同补贴最高为50万元,每个单位单一年度补贴金额可达200万元。
而“B类补贴”则是针对促成在蓉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向我市企业转化的机构,对于这些机构,将按相关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补贴,单个技术合同补贴金额最高为20万元。此外,对促成在蓉企业技术成果向我市企业转化的机构,我市按相关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补贴,单个技术合同补贴金额最高为10万元。每个机构单一年度补贴金额可达100万元。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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