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对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
按照公安部门要求,今年春节,市城区的烟花爆竹仍然实行“限放”不“敞放”的办法,7类公共场所禁止放烟花爆竹,其中包括影剧院、图书馆、商场、公园、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或人口密集场所,医院、敬老院、幼儿园、大中小学校等教学科研单位的宿舍和办公场所,输变电站、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等重点保卫单位,山林苗圃、风景名胜区、重要物资仓库等重点消防安全单位等场所。
从昨日起,公安、城管、安监等部门执法人员对市城区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登记。对于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将不再允许经营烟花爆竹,有一定条件但存在安全隐患的将限期整改,达标后再登记准售。同时全城禁止燃放“孔明灯”,相关部门将联手加强监管,发现违规者先行劝阻,对劝阻不听者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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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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