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 补贴5000元
提高就业率始终是老百姓关心的大问题,如今,成都的就业形势稳步向好。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仅为2.89%。记者从市就业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我市积极从鼓励创业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两方面入手,做好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顺利就业。今年,我市在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的同时,研究更积极的就业政策,稳步提高成都的就业率。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享受定额税收减免政策
据了解,根据我市相关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在社区从事灵活就业并经认定后,可申请享受政府给予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等自主创业的,经创业地社区或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后,可享受定额税收减免政策。
此外,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的劳动者,个人可申请政府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失业人员合伙办小企业,可视失业人员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而在我市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成功的,创业者可享受政府给予的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吸纳困难人员就业
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
同时,我市也出台了诸多政策,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当年吸纳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用人单位可享受政府给予按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标准的社会保险补贴,按其与补贴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给予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可享受政府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标准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每月给予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商贸、服务性企业吸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国企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经创业地社区或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后,企业可享受定额税收减免优惠扶持政策。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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