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投入700余万元兑现高层次人才待遇
经各单位和个人申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面向社会公示,市委、市政府首批认定了攀枝花市高层次人才。其中,第二类人才4名,第三类人才34名,第四类人才167名,第五类人才40名,第六类人才73名,涵盖钢铁、钒钛、机械制造、金融、城市建设与规划、教育、卫生等10余个重点领域。
为解决高层次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2010年,我市出台了《攀枝花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稳定培养暂行办法》,对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给予优惠待遇。第一类人才给予安家补助180万元,在攀工作期间每月发放工作津贴10000元;第二类人才安家补助120万元,每月工作津贴6000元;第三类人才安家补助60万元,每月工作津贴3000元;第四类人才安家补助30万元,每月工作津贴1500元;第五类人才安家补助20万元,每月工作津贴1000元;第六类人才安家补助5万元。安家补助均按五年平均支付,第一至五类人才还可优惠入住128㎡人才公寓一套或享受每月1500元的租房补贴,第六类人才可优惠入住60㎡人才公寓一套或享受每月800元的租房补贴。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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