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加强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管理工作
一、广泛动员,全面排查。全州民政系统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抽调人员协助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排查辖区内是否有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和特殊困难儿童的情况。
二、依法治理,合法管理。在排查中对不具备收养条件和安全保障的,通过宣传教育相关人员,及时把孤儿和特殊困难儿童接收安置在合法的福利机构,对于借收留孤儿和特殊困难儿童募捐牟利或操纵从事违法活动的,依法报公安机关严厉打击。
三、综合治理,杜绝非法收养收留。依托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宣传发动广大群众发现需要帮助的孤儿和特殊困难儿童,及时向公安机关联系,并由公安机关出具捡拾报案证明后,迅速依法安置,从根本上解决非法收留孤儿的现象。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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