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宜宾市采取“四个三”举措服务招商引资企业取得明显成效

  • 2013年01月16日 00时00分
  • 来源: 宜宾市府
  • 【字体:
  •   2012年以来,四川宜宾市工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工作部署,采取“四个三”举措,强化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服务能力建设,促进招商引资企业持续、快速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帮助424户招商引资项目成功落户,注册资本(金)39.88亿元,其中,帮助67户全市重大项目主体成功落户,注册资本(金)14.78亿元,为重大项目企业提供行政指导560户次。

      一、突出“三字”,实现招商企业快速落户

      一是准入条件突出“宽”字。制定了《宜宾市工商局关于服务招商引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对招商引资企业准入实行最大限度放宽,包括“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企业集团注册登记条件”等13项政策优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解决招商引资企业落户问题。2012年,424户招商引资企业中,有347户不同程度实行了优惠政策。

      二是难题解决突出“通”字。建立和完善特事特办的办事机制,凡省、市、县各级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外来落地项目,由专人负责全程咨询指导,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证畅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实行变通,对设置前置许可条件的及时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疏通,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不断加强与部门企业沟通。2012年,全市系统解决招商引资企业登记准入难题57个。

      三是落户办理突出“快”字。全面落实“一审一核”企业登记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减少内部审批环节;落实“AB岗顶岗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11项服务制度,提升办事效能;实行行政许可事项一个窗口对外,做到企业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一件登记事项,只到一个窗口,只交一次费用,只走一个程序。2012年,招商引资企业登记当场办结率达94%。

      二、推行“三式”,实现招商企业主体增量

      一是推行联姻式招商。建立与省内外地区工商部门招商协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利用与其他兄弟局联系紧密、信息渠道畅通的优势,向他们了解当地规模以上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投资意向,对有投资意向的企业,邀请来宜宾实地考察和交流,进行项目洽谈与合作,搭建“工商联谊、企业参与、招商推介、重点引导”平台。2012年,通过外地工商部门招商3户,实现了零的突破。

      二是推行对接式招商。充分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本着“协会组织、企业交流、项目对接”原则,通过支持招商引资企业组建行业协会组织,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商品交易会、招商洽谈会、人才招聘会等形式,搭建协会联谊平台,建立宜宾企业与外地企业的联系通道,实现与宜宾招商项目高效对接。2012年,通过协会招商12户。

      三是推行网络式招商。通过宜宾红盾信息网、宜宾新闻网、招商QQ群等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特别是工商部门服务招商引资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全方位、全过程提供法律援助、法规咨询、政策引导、信息支持等政务服务。2012年,接受网上招商咨询1578人次。

      三、建立“三制”,实现招商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上门询办”制。关注企业生产经营诉求,主动与商务部门、企业进行座谈,共同商议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解决企业经营问题;在64个工商所配备外资企业联络员,向企业发放“工商跟踪服务联系卡”,告知联络员的姓名、职务、服务内容、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为企业提供工商职能服务。

      二是建立“首违警示”制。对已落户的招商引资企业,对其生产经营首次轻微违规行为以教育为主,实行“首违警示”,帮助其解决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对受到行政处罚的招商引资企业,主动上门进行案后跟踪回访,帮助其建立完善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醒其合法经营、诚信经商。2012年,对31户招商引资企业进行了预警提示。

      三是建立“巡查减免”制。对诚信度被评定为A级的招商引资企业除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以及地方政府部署的专项检查、因群众实名举报及涉及食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必须检查外,原则上不进入企业进行检查。同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禁在行政许可、执法办案、市场巡查等工作中吃、拿、卡、压、报,切实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四、强化“三扶”,实现招商企业提质增效

      一是扶“商标”。积极指导企业使用注册商标,帮扶招商引资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登记,鼓励科技、服务性行业和出口型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目前,辖区内招商引资企业商标注册率达85%以上。2012年,帮助招商引资企业创建商标21件。

      二是扶“广告”。积极支持、引导招商引资企业运用广告发展战略,提高企业产品知名度和消费者认可度,迅速打开市场。以区县局(分局)为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广告经营单位与招商引资企业的互动活动,推行广告代理制,创建招商引资户外广告一条街,大力宣传招商引资企业形象,宣传企业产品。

      三是扶“合同”。积极帮助辖区招商引资企业开展合同法律、法规培训,指导企业签约、履约。积极培育、发展招商引资企业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2012年,指导招商引资企业签约234户次、创建各级守重企业54户次。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宜宾市采取“四个三”举措服务招商引资企业取得明显成效

  • 2013年01月16日 00时00分
  • 来源: 宜宾市府
  •   2012年以来,四川宜宾市工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工作部署,采取“四个三”举措,强化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服务能力建设,促进招商引资企业持续、快速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帮助424户招商引资项目成功落户,注册资本(金)39.88亿元,其中,帮助67户全市重大项目主体成功落户,注册资本(金)14.78亿元,为重大项目企业提供行政指导560户次。

      一、突出“三字”,实现招商企业快速落户

      一是准入条件突出“宽”字。制定了《宜宾市工商局关于服务招商引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对招商引资企业准入实行最大限度放宽,包括“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企业集团注册登记条件”等13项政策优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解决招商引资企业落户问题。2012年,424户招商引资企业中,有347户不同程度实行了优惠政策。

      二是难题解决突出“通”字。建立和完善特事特办的办事机制,凡省、市、县各级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外来落地项目,由专人负责全程咨询指导,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证畅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实行变通,对设置前置许可条件的及时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疏通,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不断加强与部门企业沟通。2012年,全市系统解决招商引资企业登记准入难题57个。

      三是落户办理突出“快”字。全面落实“一审一核”企业登记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减少内部审批环节;落实“AB岗顶岗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11项服务制度,提升办事效能;实行行政许可事项一个窗口对外,做到企业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一件登记事项,只到一个窗口,只交一次费用,只走一个程序。2012年,招商引资企业登记当场办结率达94%。

      二、推行“三式”,实现招商企业主体增量

      一是推行联姻式招商。建立与省内外地区工商部门招商协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利用与其他兄弟局联系紧密、信息渠道畅通的优势,向他们了解当地规模以上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投资意向,对有投资意向的企业,邀请来宜宾实地考察和交流,进行项目洽谈与合作,搭建“工商联谊、企业参与、招商推介、重点引导”平台。2012年,通过外地工商部门招商3户,实现了零的突破。

      二是推行对接式招商。充分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本着“协会组织、企业交流、项目对接”原则,通过支持招商引资企业组建行业协会组织,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商品交易会、招商洽谈会、人才招聘会等形式,搭建协会联谊平台,建立宜宾企业与外地企业的联系通道,实现与宜宾招商项目高效对接。2012年,通过协会招商12户。

      三是推行网络式招商。通过宜宾红盾信息网、宜宾新闻网、招商QQ群等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特别是工商部门服务招商引资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全方位、全过程提供法律援助、法规咨询、政策引导、信息支持等政务服务。2012年,接受网上招商咨询1578人次。

      三、建立“三制”,实现招商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上门询办”制。关注企业生产经营诉求,主动与商务部门、企业进行座谈,共同商议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解决企业经营问题;在64个工商所配备外资企业联络员,向企业发放“工商跟踪服务联系卡”,告知联络员的姓名、职务、服务内容、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为企业提供工商职能服务。

      二是建立“首违警示”制。对已落户的招商引资企业,对其生产经营首次轻微违规行为以教育为主,实行“首违警示”,帮助其解决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对受到行政处罚的招商引资企业,主动上门进行案后跟踪回访,帮助其建立完善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醒其合法经营、诚信经商。2012年,对31户招商引资企业进行了预警提示。

      三是建立“巡查减免”制。对诚信度被评定为A级的招商引资企业除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以及地方政府部署的专项检查、因群众实名举报及涉及食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必须检查外,原则上不进入企业进行检查。同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禁在行政许可、执法办案、市场巡查等工作中吃、拿、卡、压、报,切实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四、强化“三扶”,实现招商企业提质增效

      一是扶“商标”。积极指导企业使用注册商标,帮扶招商引资企业办理商标注册登记,鼓励科技、服务性行业和出口型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目前,辖区内招商引资企业商标注册率达85%以上。2012年,帮助招商引资企业创建商标21件。

      二是扶“广告”。积极支持、引导招商引资企业运用广告发展战略,提高企业产品知名度和消费者认可度,迅速打开市场。以区县局(分局)为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广告经营单位与招商引资企业的互动活动,推行广告代理制,创建招商引资户外广告一条街,大力宣传招商引资企业形象,宣传企业产品。

      三是扶“合同”。积极帮助辖区招商引资企业开展合同法律、法规培训,指导企业签约、履约。积极培育、发展招商引资企业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2012年,指导招商引资企业签约234户次、创建各级守重企业54户次。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