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明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 切实维护了农民和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
此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涉及全市310个乡(镇)2815个行政村、26838个村民小组,投入资金967.925万元。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面积1622580.19公顷,发证宗地数26838宗,发证率100%;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发证1481669宗地,发证率100%;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发证4416宗地,发证率100%,实现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2012年12月7日,达州市7个县(市、区)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过检查验收,走在全省前列。
这次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得到达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成立了以国土资源局局长为组长,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达州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日常工作。及时制定下发了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农业局和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村界图并负责对村界的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林业局配合山林的确权认定工作;水务局负责水库界限的确定;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土地登记发证所需的户籍资料;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村组干部指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落实,职责分工明晰,及时解决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工作顺利开展,保障了工作质量。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协调。
为保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各地政府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各乡镇召开村社干部动员大会。采取了发布公告、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宣传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各地统一宣传口径,制作浅显易懂的宣传口号,通过放广播、拉横幅、贴标语、发宣传单、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赢得了老百姓的真正理解,得到了老百姓的全力支持。
为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选择过硬的作业单位是关键。达州市国土资源局统筹作业单位招标工作,通过发布公告、专家评审、择优选择符合资质高、技术力量强、从事过土地测绘等条件的专业队伍,从技术上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质量。同时,为保证一举成功,全市先在通川区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试点,各县安排1-3个乡(镇)开展试点,在组织宣传、编写实施方案、外业调绘、现场指界、内业整理、资料填写、图件绘制、数据库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探索,总结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方法经验,在全域范围推广,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强技术培训,质量把关,要求作业单位遵循有关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和其它规定,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外业路线采用全野外调绘的技术路线。应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以1:1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作为工作底图,技术人员携图到实地以村为单位,对辖区内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国有土地逐一调绘,将权属界线直接勾绘到图上并做好外业调绘草图,以便填写权属调查协议书和界址点成果表。内业路线主要通过对外业调查形成的成果资料进行分析,以GIS技术为平台,依据《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以1:1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为工作底图,利用外业调查形成的调绘原图和外业调绘草图进行矢量化工作,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工作。在外业调绘和内业建库等工作中,要求认真开展自查、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
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建立了督导联系人制度,组建达州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督查组,下设24个督导小组,分片督查指导7个县(市、区)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经常带领专业技术人员多次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工作调研,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了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细化考评验收办法,确保了验收工作质量。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和各作业单位通力合作,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完成任务情况、权属调查成果、地籍调查成果、土地登记成果、文件资料整理、数据库建设等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率达100%。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达州市验收工作小组采用外业巡查、外业抽样检测、室内查看的方法,按照外业抽查率不小于10%,内业抽查率不小于15%的要求,分别对全市7个县(市、区)的任务完成情况、权属调查成果、地籍测量成果、土地登记成果、文件资料、数据库成果等进行了细致的检查验收,检查结果显示完全达到了相关技术要求。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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