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是先调后裁,做到案结事了。调解中,仲裁员充分听取和反映当事人的意见和要求,比较全面、客观的分析争议焦点。坚持做到"四个公开",即调解时间、场所公开,调解规则公开,调解程序公开,调解结果公开,让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都可以亲眼目睹整个劳动争议调解的全过程,从而提高了办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双方当事人对调解文书的履行率达100%,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是确定编制,完成实体化建设。我市市本级及四区两县均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本级为副县级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10名。各区、县是副科级或者股级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为6-17名。全市经编办批准的编制人员共计有78名。我市仲裁院的建成,为解决我市目前案多人少的现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超额完成了省上下达的力争在今年前各市(州)本级和50%以上县(区、市)建成仲裁院的目标任务。
四是健全制度,规范动作。为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能规范运作,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以及上级部门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要求,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制定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职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职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调解仲裁登记制度》、《调解仲裁档案制度》、《当事人来访接待制度》、《调解员、仲裁员培训制度》等;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裁审衔接机制、分类处理机制等。
五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2012年,我市加大了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技能的培训力度。全市已有14名仲裁员取得了人社部颁发的仲裁员资格证书。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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