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巴中市出台城乡低保“三级承诺、分级帮扶”渐进退保责任机制

  • 2012年07月23日 00时00分
  • 来源: 巴中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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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巴中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低保“三级承诺、分级帮扶”渐进退保责任机制的通知》(巴市民政〔2012〕236号)。

      《通知》指出,建立“三级承诺、分级帮扶”渐进退保责任机制,主要是按照“三级承诺、分级帮扶、梯级管理、权责结合”的思路,一方面让低保户能够参与到低保评审的全过程,通过诚信承诺,让低保户自增压力;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将低保经办人员与管理人员权责利紧密结合起来,调查权、核实权和审查权、审批权与帮扶责任相结合,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增强办理低保的责任意识。

      《通知》规定,从程序上重点是把握好“五个环节”:一是入户调查环节。对入户调查符合低保C类对象的户,由低保户主向村(居)委会签据书面退保承诺书,入户调查人根据其家庭情况在承诺书上签据限期退保的初步评估意见,保障期限1-2年,不得超过2年,此承诺书存放在“低保调查审批表”中。待县区审批后,由村(居)委会确定一名村(居)委会干部或负责调查核实的工作人员负责挂包,低保户在承诺的期限内未能退保,由挂包干部向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写出书面原因(包括帮扶情况说明,由低保户签字确认),挂包干部和所在单位当年不得参与民政系统先进评选。二是续保环节。第一次续保由低保户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签定续保协议书,续保期限为1年。低保户第一次续保,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确定一名乡镇或办事处干部负责对该低保户进行帮扶,若1年的续保期满未能退保,由该干部向县区民政局写出书面原因(包括帮扶情况说明,由低保户签字确认),挂包干部和所在单位当年不得参与民政系统先进评选。第一次承诺期满后,家庭经济仍然困难的,由本人按相关程序重新申报,第二次续保由低保户与县区民政局签定续保协议书,续保期限不得超过2年。低保户第二次续保,由县(区)政府纳入“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包户”活动整体安排,从县(区)级部门确定一名干部负责对该低保户进行帮扶,若2年的续保期满未能退保,由该干部向县区人民政府写出书面原因(包括帮扶情况说明,由低保户签字确认),挂包干部和所在单位当年不得参与民政系统先进评选。三是民主评议环节。由低保申请户户主在会上陈述申请低保的理由,并承诺如果享受低保后的期限,在无记名评定时,要将是否享受低保和享受期限作为评定内容,结束后由参评人签字。四是公示环节。要公示的内容包括:户主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及享受低保人口、住址、家庭困难原因、年收入、月享受低保金额度、本人承诺享受低保期限、第一次续保期限、第二次续保期限、市县(区)举报电话。五是年审环节。低保户参加年审时,要看所承诺的期限是否到期,对到期的户要发到期通知书,严格年审退出机制。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6月底,全市共签定渐进退保承诺书14.1万份,签定帮扶责任书8.7万份,落实帮扶项目14936个,传递致富信息8万余条,培训实用技术11期,1.9万人。按渐进退出承诺机制的规定,主动要求退出城市低保3728人,农村低保4792人。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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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中市出台城乡低保“三级承诺、分级帮扶”渐进退保责任机制

  • 2012年07月23日 00时00分
  • 来源: 巴中市府
  •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巴中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低保“三级承诺、分级帮扶”渐进退保责任机制的通知》(巴市民政〔2012〕236号)。

      《通知》指出,建立“三级承诺、分级帮扶”渐进退保责任机制,主要是按照“三级承诺、分级帮扶、梯级管理、权责结合”的思路,一方面让低保户能够参与到低保评审的全过程,通过诚信承诺,让低保户自增压力;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将低保经办人员与管理人员权责利紧密结合起来,调查权、核实权和审查权、审批权与帮扶责任相结合,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增强办理低保的责任意识。

      《通知》规定,从程序上重点是把握好“五个环节”:一是入户调查环节。对入户调查符合低保C类对象的户,由低保户主向村(居)委会签据书面退保承诺书,入户调查人根据其家庭情况在承诺书上签据限期退保的初步评估意见,保障期限1-2年,不得超过2年,此承诺书存放在“低保调查审批表”中。待县区审批后,由村(居)委会确定一名村(居)委会干部或负责调查核实的工作人员负责挂包,低保户在承诺的期限内未能退保,由挂包干部向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写出书面原因(包括帮扶情况说明,由低保户签字确认),挂包干部和所在单位当年不得参与民政系统先进评选。二是续保环节。第一次续保由低保户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签定续保协议书,续保期限为1年。低保户第一次续保,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确定一名乡镇或办事处干部负责对该低保户进行帮扶,若1年的续保期满未能退保,由该干部向县区民政局写出书面原因(包括帮扶情况说明,由低保户签字确认),挂包干部和所在单位当年不得参与民政系统先进评选。第一次承诺期满后,家庭经济仍然困难的,由本人按相关程序重新申报,第二次续保由低保户与县区民政局签定续保协议书,续保期限不得超过2年。低保户第二次续保,由县(区)政府纳入“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包户”活动整体安排,从县(区)级部门确定一名干部负责对该低保户进行帮扶,若2年的续保期满未能退保,由该干部向县区人民政府写出书面原因(包括帮扶情况说明,由低保户签字确认),挂包干部和所在单位当年不得参与民政系统先进评选。三是民主评议环节。由低保申请户户主在会上陈述申请低保的理由,并承诺如果享受低保后的期限,在无记名评定时,要将是否享受低保和享受期限作为评定内容,结束后由参评人签字。四是公示环节。要公示的内容包括:户主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及享受低保人口、住址、家庭困难原因、年收入、月享受低保金额度、本人承诺享受低保期限、第一次续保期限、第二次续保期限、市县(区)举报电话。五是年审环节。低保户参加年审时,要看所承诺的期限是否到期,对到期的户要发到期通知书,严格年审退出机制。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6月底,全市共签定渐进退保承诺书14.1万份,签定帮扶责任书8.7万份,落实帮扶项目14936个,传递致富信息8万余条,培训实用技术11期,1.9万人。按渐进退出承诺机制的规定,主动要求退出城市低保3728人,农村低保4792人。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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