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将开展低保对象定期不定期复核
未进行信息比对者不审批为低保对象
近日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今年4月1日起,区县、园区民政部门在审批前,增设信息比对程序,建立收入核查信息比对机制。今后,未进行信息比对的对象,一律不得审批。同时,从今年4月起对低保对象死亡情况进行月核查,每个月通过社区(村)、公安派出所等进行一次低保对象死亡情况核查,对已死亡的低保对象,及时终止低保金发放。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凡是拟新增的城乡低保对象,区县、园区民政部门要通过劳动保障、银行、证券、税务、工商、公安、车管、住房等部门核查申请者家庭存款、住房、汽车、有价证券等财产收入,确保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查清楚。今后,未进行信息比对的对象,一律不得审批。
据介绍,对拟新增的城乡低保对象的核查方式是:由相关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需核查对象的基础信息直接进行核查,或由相关部门分别提供本辖区工商、税务、社保、失业保险金、住房、车辆、公积金等信息核查,民政部门利用应用程序查询功能进行核查。市民政局有专门的应用程序进行低保查询核查.相关人员以公积金信息核查为例向作了讲解,只要应用程序查询功能,将民政数据和公积金表创建连接,即可通过身份证号对拟新增城乡低保对象的情况进行核查。
开展低保对象定期不定期复核
重点清查基层干部亲属纳入低保情况
我市还将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低保家庭情况复核工作,原则上城市低保每半年复核一次,农村低保每年复查一次,按照复核情况及时办理维持、提高、降低或终止低保救助手续。
《通知》规定,我市将制定低保对象信息比对方案和风险评估方案,对已享受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信息比对,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清除,终止低保金发放。重点清查基层干部亲属纳入低保的情况,对不符合制度和政策要求的"关系保"和"人情保"要立即取缔,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从今年4月起,全市将对低保对象死亡情况进行月核查,每个月通过社区(村)、公安派出所等进行一次低保对象死亡情况核查,对已死亡的低保对象,及时终止低保金发放。今年6月底前完成"问题"低保人员的清理工作,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清除,终止低保金发放,并收回违规发放的低保资金。
责任编辑:
陈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