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 绵阳市推动社会福利向普惠型转变
我市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为主要依据,以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困难大中专在校学生等低收入群众为对象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并建立起临时生活救助制度,按辖区内人口不低于1元的标准,将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列入了财政预算。
我市还积极探索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把患重特大疾病的城镇“三无”、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中重病或重残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因突发事件医疗费用支出数额较大,造成特殊困难的其他低收入家庭成员纳入了救助范围,患重特大疾病的困难群众最高救助金可达5万元。
今年,我市还将完成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完善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同时,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社会养老体系,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