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加强广播电视法规宣传 规范IPTV发展和管理
2012年03月28日 00时00分
来源:
乐山市府
为进一步规范乐山广播电视市场管理,市广电局针对电信公司违规宣传和发展IPTV的情况,主动上门宣传广播电视相关法律法规,较好地遏制了电信公司擅自大面积开展IPTV业务的违规行为。 近期,市广电局按照省广电局《关于规范全省IPTV发展和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委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到四川电信乐山分公司对其相关电信业务人员开展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宣传,对《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了现场宣传讲解,并与四川电信乐山分公司业务人员一起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电信公司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限期停止违规开展的IPTV业务。并通过发布《通告》等形式,向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宣讲广播电视法律法规知识。与市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就新建住宅小区安装有线电视事宜进行了沟通、协商,统一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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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