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四个统一” 加强行政执法形象建设
本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统一执法标志标识,包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肩徽、肩杠、领花、胸章、号牌、执法腰带、武装带、臂章等;二是统一执法证件,包括统一IC卡式执法证的尺寸、样式和皮套;三是统一工作服饰,包括日常执法服饰和应急执法服饰两类,主要由不同季节穿着的执法标志服装、反光背心以及帽子等组成;四是统一执法场所外观,包括各类交通运输执法场所的门楣、牌匾、竖式灯箱、玻璃防撞条和立面色带。
活动为期两年,分为安排部署、实施、督查整改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此项活动的开展,对于进一步增强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及增强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塑造交通运输服务型行业的新形象具有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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